3月21日,宿松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 鉴于宿松县出现一例外地关联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且近三天在宿松县城区有一定活动轨迹,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宿松县城区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关于在城区启动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鉴于我县出现一例外地关联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且近三天在我县城区有一定活动轨迹,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立即在我县城区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采样时间 年3月21日12时启动采样工作。 二、采样地点 由所在社区(村)统一安排,就近在指定地点进行采样,24小时内完成检测任务(采样点设置情况表附后)。 三、安排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县城建成区内,含孚玉镇(小湾村、韩岭村除外)、经开区、东北新城、五里乡(五里村、金龙村)。 四、检测对象为上述范围内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五、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请核酸检测范围内所有人员根据所在单位、社区(村)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或手机“安康码”,分时有序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咽拭子采集,确保应检尽检。如地点不清楚的请向当地社区(村)咨询。 (二)核酸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距离,有序排队,避免聚集。行动不便的人员,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等待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三)请核酸检测范围内所有人员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并有义务相互提醒参加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的人员,“安康码”将调整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采样,请向社区(村)工作人员提前说明情况。 (五)请广大居民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