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7/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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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法官您好,我现在已经在宿松法院东门门卫室门口了,可是因为我没有做核酸检测,无法进入到法院工作区的法庭,您看能不能想想办法?”年8月23日上午8点多,宿松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董应国突然接到案件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求助电话。

原定于当天9时开庭审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该案原告山东某建筑工程公司与被告河北某建设工程公司均在外地,且一名外地被告未到庭,本院原告亦申请了证人出庭作证,在不适用“线上开庭”的前提下,董应国在开庭前告知当事人要遵守宿松县及宿松法院的防疫要求——从低风险地区来院参与庭审的当事人均需提供近三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因被告公司疏忽,造成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未进行核酸检测,无法进入法庭,故而向法官求助。

考虑到该案的当事人常住地均在外地,且其他当事人已依据该院的防疫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前进入该院,董应国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决定搬运一张用于书记员做庭审笔录的办公桌,在法院门口搭建起简易的“室外法庭”。在保障安全距离的前提下,该案各方当事人按照诉讼程序有序进行庭审。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有效沟通,该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审理过程中均是站立。

临近中午12时,该案庭审顺利结束,此时各审判人员已是汗流浃背,真正体验了一次“露天桑拿”。考虑到天气炎热,法院还给双方出庭人员准备了矿泉水等防暑降温物品。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连连感谢法官的安排,避免他们再次奔波等待。庭审结束时董应国衣衫湿透,但他表示,法官多出汗,能让群众少跑腿,很值。

文稿:陶家香

原标题:《疫情防控不松懈,“室外法庭”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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